美国法院判决谷歌无需拆分出售 Chrome 和 Android 业务

美国法院裁定,谷歌无需拆分出售 Chrome 浏览器和 Android 操作系统。这是法官在审理美国司法部诉谷歌反垄断案时作出的判决。此前该法院曾认定谷歌在搜索引擎市场构成非法垄断。联邦法官阿米特·梅塔指出,强制拆分企业属于极端措施,只有在较轻手段均无法奏效时方可实施。” 检方未能证明,若不强制拆分 Chrome 业务,其提出的行为救济措施将无法生效。”

法官同时强调,司法部未能充分证明谷歌是通过非法行为取得搜索引擎市场主导地位。尽管梅塔法官一年前曾裁定谷歌在搜索引擎市场构成非法垄断并通过违法手段维持该地位(该判决主要涉及谷歌与其他平台达成的默认搜索引擎协议),但本次判决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谷歌的壮大得益于合法行为,包括” 顶尖的搜索质量、持续创新、人才投资、战略远见及品牌认知” 。法官认为无法明确认定其市场地位完全源于非法行为,因此强制拆分属于过度处罚。

梅塔法官还指出,强制拆分 Chrome 不仅将影响美国用户,且存在” 非自然性” 风险:” 这将引发难以置信的混乱和高风险。”Chrome 并非独立业务,而是深度整合于谷歌账户认证、数据存储及网络安全等系统中。法官对” 强制拆分不会损害产品功能和消费者体验” 的说法持怀疑态度。对于 Android 业务的强制拆分提议,法官基于类似理由未予支持。

虽然谷歌避免了最严厉的处罚,但法院仍禁止其签订或维持某些排他性协议。例如:不得要求智能手机制造商在预装 Google Play 商店时必须同时安装 Search 或 Chrome 等服务;不得限制设备厂商安装其他生成式 AI 服务以独家预装 Gemini 应用。

谷歌还需向竞争对手分享更多数据(包括搜索索引和用户交互数据,但不含广告数据)。谷歌表示对此项措施的隐私影响存在担忧,正在评估判决内容再决定后续行动。美国司法部则认为本次判决取得胜利,正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推动额外监管。本案双方均可能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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