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 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施行

从 3 月 1 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施行。

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 “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 和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 等不良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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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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